<法律小知识>喂服符水后不久,儿子死亡基本案情:明某因其儿子小明(14岁)患有抑郁症,行为异常,遂想通过信迷信给小明治病,通过其朋友联系了陈某。2020年10月24日晚,陈某来到明某的家中,称小明鬼神附身,需要做法事敬神驱鬼驱邪,并要明某准备做法事的道具。10月25日,陈某利用道具在明某家中做法事,通过画符咒、请神明、强喂符水等封建迷信手段,为小明祛邪治病。做完法事后,陈某告诉明某夫妇,小明这三天内不能出门、不能见生人。10月27日20时许,明某见小明出现身体状况恶化、出粗气、讲不出话等情况,便电话联系陈某过来帮忙看看。陈某看了之后,告诉明某等人是正常现象,小明身上的鬼神已服气,邪气祛得差不多了。随后又画了一碗符水,要小明的母亲给小明喂下去。但是喂服符水后不久,小明便死亡。 英弘律师解答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条 【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、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;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、利用迷信致人重伤、死亡罪;强奸罪;诈骗罪】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经鉴定,小明系液体堵塞呼吸道造成机械性窒息而死亡。被告人陈某利用迷信蒙骗他人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,其应当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没有预见,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存在过失。遂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 英弘律师提醒:别让愚昧无知蒙蔽了善良人们的双眼,有病还得医生来治,切勿迷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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